河北外国语学院服务器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服务器安全管理、提高使用效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 服务器的采购
第二条 全校各单位的服务器采购计划审批实行归口管理,由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负责。
第三条 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建设学校公用服务器资源池,为各单位网站、信息系统等通用系统提供托管服务。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定期汇总各单位通用服务器需求。
第三章 服务器的使用与管理
第四条 信息化中心负责学校公共服务器资源池的管理与维护,各单位提出具体使用需求。对用于学校公共管理与服务的,免费使用;对用于部门创收、个人科研项目、承接校外工作的,实行成本核算。
第五条 学校公共服务器资源池为各单位网站、信息系统提供运算、存储、网络支撑,各单位需做好自有软件系统的维护、数据备份、网络安全相关工作,配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。
第六条 分散在各单位、自行管理的服务器,各单位应加强监管,纳入内部成本核算。
第四章 服务器的安全
第七条 各服务器使用单位应切实加强服务器的网络安全管理,责任明确到人,严格落实联网备案制度。教学、科研用服务器非必要不联外网,确需联网访问的,报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备案开通。
第十一条 各服务器使用单位须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。对外联网的服务器,要开启主机防火墙、使用高强度密码,管理员定期检查系统运行状态、升级软件补丁包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、及时修复发现的网络安全漏洞。
第十二条 服务器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,按照《河北外国语学院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置流程》执行。
第十三条 各服务器管理与使用单位应切实加强服务器的用电与消防安全,责任明确到人。
第十四条 对不使用服务器,应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,节约能源、降低安全风险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信息化中心负责解释。
河北外国语学院
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