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外国语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
河北外国语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
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"的要求,实行学校、二级学院、实训室负责人、实训室使用人员四级管理体制,各司其职,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。
实训室安全工作责任。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,分管实训室工作的校领导为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学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是本学院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,分管实训室安全工作,是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。各校级和院级实训室负责人是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。
一、学校成立实训室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下设实训室安全管理办公室。领导小组由分管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,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。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训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。
(二)指导学校制订实训室安全工作规划、实训室安全工作规章制度、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。
(三)研究审议实训室安全工作重要事项,协调、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等。
二、实训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。教务处作为学校实训室安全的主要监督部门,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制订学校实训室安全工作规划,制订和完善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、应急预案,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。
(二)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,指导、督查、协调各相关单位执行规章制度,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,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、辐射、实训废弃物等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。
(三)组织检查与督查实训室安全,督促整改安全隐患,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知识宣传、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。
(四)受理学校实训室安全事故报告,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实训室安全事故调查、处置工作。
三、保卫处负责学校实训室消防安全及治安安全工作,对实训室防火防盗、治安等安全工作进行指导,监督与检查。
四、学生工作处是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协管部门,协助做好学生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、安全考试等工作。
五、各二级学院是实训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,其单位实训室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应敦促具体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
(一)建立、健全本单位实训室安全责任和工作体系。
(二)针对本单位安全类型,制订和完善适用于本单位实训室安全的管理制度、技术规范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。
(三)组织、协调、督促本学院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,层层落实管理责任
(四)组织实训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,协助学校实训室安全检查,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。
(五)组织本学院相关人员参加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。
六、各实训室负责人是本实训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,对所在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及发生的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。实训室负责人可以指定专人负责本实训室安全的日常管理,实训室负责人和指定的专任负责人须履行以下职责:
(一)负责本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(包括操作规程、应急预案、实训室使用制度、值班制度等》的建设。
(二)执行实训室安全使用制度,严格监督实训室安全使用执行。
(三)根据实训室安全类型,负责对本实训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、环保教育和培训并备案,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。
(四)负责实训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,制定本实训室内危险物品台帐,做好安全自查记录。
(五)组织、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,防止违反实训室安全规范要求的任何实验活动。
(六)定期、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自查,配合学校安全检查,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,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,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、上报等工作。
七、在实训室学习、工作的所有人员均须对实训室安全和自身安全履行以下职责:
(一)遵守实训室安全使用制度
(二)遵循实训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。
(三)发现安全隐患,应及时上报并停止实训室使用。
(四)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,排除安全隐患,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五)熟悉实训室安全应急程序,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:知晓应急电话号码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,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。
河北外国语学院
教务处
2015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