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课教师使用微机室制度
一、必须经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培训备案后方可进入微机室授课。
二、任课教师须提前5—10分钟到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心办公室登记领取钥匙、“微机室使用日志”和“微机室使用责任表”,打开微机室后交换钥匙。
三、任课教师在班委协助下组织同学进入微机室按“实验室使用责任表”对号入座,应特别注意,不准学生携带水杯、食品、饮料等与上课无关的物品进入微机教室,以免损坏设备。
四、上课前任课教师仔细检查主控端设施、设备,按培训内容规范打开本节课所需设备的同时,提醒学生入座前检查座位(座位主要含以下设备:电脑桌、电脑凳、鼠标、键盘、键盘托、主机箱、显示器),检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桌子、凳子、鼠标、键盘、键盘托、主机箱和显示器有无缺失、被涂写、划痕等。
凳子、鼠标、键盘、键盘托、主机箱和显示器是否归位,地面、桌面是否洁净。
座位上是否有电线裸露,鼠标、键盘、键盘托、显示器有无损坏。
五、检查完设备后,对发现的问题和因故调换座位的情况及时在《微机室使用日志》上登记,并认真填写日志其它各项内容(对出现的故障要详细故障的现象)。对影响上课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微机室管理教师,以便于及时维修和处理。特别注意,严禁学生私自拆装主机箱和修改电脑系统。
六、未经学院教学出批准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微机室播放电影,上课时要注意维护课堂纪律,尽量不使用音响,以防影响其他班级的正常上课。
七、任课教师要把微机室的使用与日常课堂紧密集合,使学生所学课本知识能够利用设备得到专业知识的补充与扩展。使微机室成为课堂学习后的直接情景体验场所。
八、下课后提醒学生要把凳子、鼠标、键盘、键盘托、主机箱和显示器等物品归放原位,按培训内容要求关闭设备,切断电源。
九、离开教室时关灯、关窗、锁门。
十、教师交还 “微机室使用日志”和“微机室使用责任表”,与微机室管理教师沟通微机室使用情况。